疏忽、拒绝等同悖逆(托马斯·古德温)
对可以阻止人犯罪和使人远离犯罪的知识,以及可以使自己更加善于履行本分的道理,人若忽视而不去获取,这时,尽管这种情形是出于无知而犯罪,但这样的忽视与悖逆知识犯罪差不多。他们无知,是因他们拒绝知道,一言以蔽之——正如使徒说希伯来人的——“看你们学习的工夫,本该作师傅,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”(来5:12)。假设有一个学徒,自己粗心大意,不留心每日行当的所见所闻,花费了大量时间,本应积累很多的行业知识,避免如今给他师傅造成的许多损失,本可以摆脱和作好许多现在每天被自己搞砸的工作。因这样的漫不经心,愚顽无知,师傅为这一切的浪费和损失责备和刑罚他是公平的,因为他本可以知道如何做得更好。即使那些认为无知本身不是罪的人(在这一点上,他们错了),也会认为如此这样疏忽知识乃是大罪,无知非但不能成为为罪开脱的借口,反而使罪加重。所以那些外邦人不光要为他们已经获得的知识交账,还要为他们本可以借着受造物所明白和领悟的知识交账。正如在《罗马书》1章20节,使徒所提到的,神的大能借着受造之物是明明可知的,他们却忽略不去领会,他们本可以获得的许多知识,神都要算在他们账上,还要依此加重他们的罪。
再次,更糟糕的是,人拒绝知识,以便更随心所欲地犯罪,他们塞住耳朵,以免被知识吸引。正如一个人不情愿、不敢看一本揭示(或可能揭示)真理的书,生怕顺服真理会对自己产生影响,这样最终他就能以无知为借口为自己的罪辩护。还有些人,真理已经强烈地影响了自己,但他们却不赞同真理,反而竭力躲避。对那些争论的事,使徒在《哥林多前书》第14章37节清楚地揭示了这一事实,即一个人只要是属灵的,或者没瞎透的,就该知道真理,接着他在38节用这句话结束了论述——“若有不知道的,就由他不知道吧!”因为他们故意装假。使徒说的和另一处经文如出一辙,“不义的,叫他仍旧不义”(启22:11),换言之,那拒绝真理不义的,就让他仍旧不义吧!你听我说,这对神而言,是极大的罪,神任凭这样的人灭亡。对一个只是大意或者迟钝的人,神会像基督对待祂的门徒一样花费时间教导、忍耐,可是,若这个人故意无知,神就任他在自己的无知中灭亡,而且神还会看他所有的罪同悖逆知识之罪一样,因为他拒绝明白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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