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然的败坏(布鲁斯·史督华)
- 寻访古道
- 2022年1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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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然的败坏”是个关键的议题。有些人宣称自己确信这点(和最后的一点“圣徒的坚忍”),但其实不然。在讨论这个主题时,他们相信在某些情形下,人的意志(虽然受到堕落的损害)至少能与神的恩典合作;并且,如果一个人要接受永生的恩赐,他一定要这样做。但是,当我们仔细地研究《约翰福音》时,我深信一项真理,就是人若不“重生”,他就不会,也不能接受基督。有关人之景况的教义,我们必须在两个主题之下来思想:第一,对人之景况的诊断(Diagnosis);第二,最伟大的医生和祂所爱的学生(约翰)对人之景况的预后(Prognosis)。
诊断(Diagnosis)
一、人的属灵知识
在《约翰福音》的序言中(参约1:1-18),我们面对人堕落后的景况:“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受光。”(约1:5)这就是属灵的盲目:黑暗不能接受光。耶稣稍后告诉尼哥底母:“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见神的国”(约3:3)。在耶稣医治那“生来瞎眼之人”的神迹中(参约9),耶稣借机指出人悲惨的属灵景况,特别是那些自以为能看得见的人(参约9:39-41)。惟有那些跟随祂的人(能跟随某人,意味着他有能力看见)才不在黑暗中行走(参约8:12)。人是瞎了眼且住在黑暗之中(参约12:35、40)。
然而,人不单是属灵的瞎子,他也是属灵的聋子。耶稣再次说,虽然天父已透过耶稣所做的事来为祂作见证,但“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……你们并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”(约5:37-38)。因此,人不只是不能接受父的见证,他也不能接受子的见证(参约3:11),甚至人也不接受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的见证(参约1:6-8、15、19-36,5:33-36,8:27-36)。他们喜欢约翰的光,但却不喜欢约翰所见证的那一位,这也就是说,他们在这件重要的事上没有听见约翰的教导,而这件事正是约翰整个事工的主旨(参约1:6-8)。耶稣曾指出为什么人不明白祂的教训:“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”(这就是我要说的)(约8:43)。当人听不到祂的话时,祂的话语在人心中便没有地位(参约8:37)。
最后,人在属灵的事上是无知的。《约翰福音》第一章告诉我们这个真理。第一章5节说,人不“接受”光;第10节说,他们“不认识”这光;第11节说,他们不“接待”祂,甚至当施洗约翰介绍完耶稣之后(参约1:26),他们仍然不认识祂。当耶稣与那撒玛利亚妇人在井边谈话时,祂强调堕落之人在两件事情上是无知的:(一)人需要神的恩典;(二)祂(基督)是赐恩典的那一位(参约4:10-26)。
祂发现这无知不只存在于撒玛利亚妇人身上,同时也在尼哥底母(以色列人的教师)(参约3:10)、犹太众人(参约7:41、52,10:20-24,12:40)、法利赛人(参约8:19)、宣称相信祂的人(参约8:31-32、43、55)、管理犹太会堂的人(参约9:16、29-34),甚至祂的门徒身上(参约13:6-9)。耶稣说,跟从祂的人将会受到不信者的反对和迫害,这是因他们“未曾认识父,也未曾认识我”(约16:3)。人在堕落之后的属灵智商(IQ)是零。他对神、对基督和祂的道是盲目的、听不见的,以及无知的(参约17:25)。
二、人的属灵情感
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爱好和憎恶来看出他的情感。
人生性厌恶神、基督、真光、祂的道,和祂的子民。约翰在第一章记载了这种反感,“祂【这道(1节)、这生命(4节)、这光(4-5、9节)】到自己的地方来【犹太人中】,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。”(约1:11)这句话总结了犹太人在《约翰福音》中对耶稣的态度。他们虽然在肉身上是亚伯拉罕的后裔(参约8:33、39),而且拥有神的圣言(参约5:39),但是当基督耶稣进入历史并来到他们当中时,他们拒绝了祂;因为人是作恶的,他们不单是对光无动于衷,同时他们也不来就近这光,甚至他们厌恶这光,因这光显露人的恶行(参约3:20);这种拒绝也包括人厌弃真正的生命(参约5)。当人被迫面对属灵之事时,他会侮辱神的儿子(参约8:48-49)。当基督在世时,这些人想置耶稣于死地的企图,就显露出人对属灵之事的厌恶(参约7:19、25、32,8:59,10:31,11:50-53,12:10)。
从积极的倾向来看,人很自然地被邪恶所吸引,并且对邪恶不离不弃;人厌恶光而喜爱黑暗(参约3:19),黑暗正是人生存、活动、存在的氛围。因“这世界的王”是人的“父”,牠的心意和榜样支配着人的生命。所以牠就是那位说谎的、杀人的(参约8:44,12:31,14:30)。人不是依着神的心意和赞许来行事为人,而是寻求他同伴的称赞,并且他的同伴正是罪与撒但的奴仆(参约7:13,9:22,12:42-43,19:38)。
耶稣也论到,人在三方面的沉溺与受到奴役。首先,人是罪的奴仆:“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:所有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仆”(约8:34)。犯罪就是作罪的奴仆的证据。第二,人沉迷于罪就是受撒但奴役的证据:“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……”(约8:41)。他们以为自己的父是亚伯拉罕(参约8:39-41),但其实他们的父是“魔鬼”。第三,祂论到人也沉溺于爱自己,他因受到罪和撒但的辖制,就以为在救自己的生命,但他却是正在丧失生命(参约12:25)。
卖主的犹大就是沉溺于爱自己的最好例子(参约12:4-6)。他“对自己的爱”和他的“物质欲望”就是他的神,这导致他背叛耶稣(参约13:2);他成为撒但的工具(参约13:26-27),而且领官兵在耶稣经常祈祷的地方拘捕祂(参约18:1-3、5)。我们从犹大卖主的事件中得知,人若服侍自己和只顾自己的利益,他就有一个最可怕的“神”,一个毁灭自己的“神”。
三、人的属灵意志
这是最关键的一点。我们一定要知道,人自由地作决定——但这决定是建基于他的爱好(罪、自我及撒但)与情感,而这些喜好与情感都是敌对神、基督和祂的道。那么他的决定虽是出于自由,但却只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。
耶稣论到,人受困于双重的无能。
第一,人没有能力到祂那里得生命。祂宣称:“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,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”(约6:44)。祂又说:“所以我对你们说过,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,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”(约6:65)。到基督那里得永生的能力有两方面:(一)天父在人内心“吸引”人到子那里去;(二)天父“赐予”人到基督那里去的能力;祂也论到,凡到祂面前来的人,都是天父赐给祂的人(参约6:37)。
第二,耶稣宣称未重生的人没有能力信靠祂。祂对尼哥底母说:“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,你们尚且不信;若说天上的事,如何能信呢?”(约3:12)在“生命的粮”的讲道中,祂将“相信祂”与“到祂那里去”连接起来(参约6:64-65)。这个连接指出,“来到基督面前”就是“信靠基督”。在同一篇讲道中,祂宣称只有“吃人子的肉……喝人子的血”的人才有生命在他们里面(参约6:53-58),这清楚地显示出,人要完全地倚靠基督和祂的工作才能得永生。“这话甚难”(约6:60)的结果是,“从此,祂门徒中多有退去的,不再和祂同行。”(约6:66,参约8:30-31)在“好牧人与祂的羊”的教训中,耶稣指出犹太人的不信是因为他们不是祂的羊,祂说:“我的羊听我的声音,我也认识他们,他们也跟着我。”(参约10:26-27)
约翰看到,众人顽固不信的光景(参约12:37)正应验了以赛亚的两个预言。他在第十二章38节中,引述《以赛亚书》第五十三章1节:“我们所传的(注:或作“所传与我们的”)有谁信呢?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?”接着他写到:“他们所以不能信(也就是没有能力信),因为以赛亚又说:‘主叫他们瞎了眼、硬了心,免得他们眼睛看见,心里明白,回转过来,我就医治他们。’”(约12:39-40;参赛6:10)耶稣自己也将人无力到祂那里去的这个事实,与人自由地行使意志相提并论:“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”(约5:40)
人在神面前的内在属灵生命,若要“接受”,“相信”,或“来到”基督面前,就需要一个新生命(参约1:13,3:3、5、7)。他昏昧的眼目必须被打开,受启发,他才能认识真理;人那任性的情感必须被掉转,他才可能爱光并恨恶黑暗;人顽强的意志必须借着神的大能,才能够“相信”、“跟从”基督,以及“来到”基督那里。
四、人在神面前的行动
《约翰福音》非常清楚地论到,人在神面前的景况表露在他的行为上。耶稣说:“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倒爱黑暗,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。凡作恶的便恨光,并不来就光,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”(约3:19-20)。第19节的“恶”是指积极的邪恶,是“有害的”,或具“毁灭性的”恶。第20节的“作恶”是指人的行为“毫无价值”,他们的行为在神前面“一无是处”。我们在上述三点(属灵的知识、情感与意志)看到一个人的内在生命景况,而第一个恶(19节)就可以用来形容这个人的根源;第二个恶则是提到这个根源所产生的结果,也就是落在神的审判之下(参约3:18)。
人因为不相信和不顺服,所以人的生命就落在神的审判之下(参约3:18、36)。信靠基督的证据就是顺从祂。不相信(根源)就产生不顺从(结果)。耶稣论到,那些听从祂命令之人的动机,正是为要表达他们对耶稣的爱(参约14:15、21、23)。祂接着又说:“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,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。”(约14:24,参约15:23-26)。并且,顺服基督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荣耀祂和差祂来的父。所以,不顺服基督就是侮辱祂和天父(参约5:23、39-47)。因此,人的行为被判定是善或是恶,不单是根据他的源头(人堕落后的内在生命)和那毫无价值的结果,同时也是根据他的动机(恨恶神与祂的儿子),以及他的目的(要侮辱神和祂的儿子)。
五、人在神面前的景况
若恰当地根据上述的事实,惟一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:人在属灵上是死的;然而,我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事实。《约翰福音》清楚地坚持这个结论。
第一,耶稣论到,在人自己本身并没有生命(参约6:53)。祂所有的教导都提到,人需要“被圣灵重生”,“到祂那里”,“吃祂的肉”,“喝祂的血”和“信靠祂”才能得着永生。(参约3:1-11,5:40,6:53-58,20:30-31)。耶稣说,惟独祂是生命,也惟有祂能赏赐生命。耶稣要求我们相信:除了祂和得祂的赏赐之外,人无法在神面前有属灵的生命(参约10:27-28,11:25-26,14:6)。
第二,祂论到那未归正的人,他们目前在属灵上是死的。祂说:“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”(约5:24)。然后,祂提到现在(“现在就是了”):“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,听见的人就要活了”(约5:25)。当细察其背景时,我们发现耶稣在这里所提到的是属灵上的死,因为祂稍后会用“在坟墓里”的人来代表身体上的死(参约5:28-29)。
在属灵上,所有的人都像拉撒路(耶稣到他的墓前,吩咐人将石头挪开)一样,有死亡的恶臭在他身上,“手脚裹着布,脸上包着手巾”(约11:44)。惟有当神儿子赐生命的声音说:“拉撒路出来!”(约11:43)才能将他从墓穴里带出来(参约11:44);同样地,今天也惟有这个声音能对在属灵上死亡的人说话,并唤起他来得着属灵及永远的生命。因为人在属灵上是死的。
预后(Prognosis)
负责诊断的医师也会提供给病人具有权威性的预后。人若在今生继续停留在属灵的死亡中,将在死后面对必然的结局——复活接受审判(参约5:29)。应该注意的是,人虽然没有能力做讨神喜悦的事,但他仍有讨神喜悦的责任;在神面前,人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逃避这责任(参约1:5,7:28,9:41,10:37-39,15:22-25)。
人的终身劳苦会有三种后果:
一、人注定走向永远的灭亡
耶稣告诉尼哥底母,只有信靠祂的人将“不至灭亡”,反得永生。所以,一切非信徒将因此在永世里“灭亡”(参约3:16)。祂在圣殿中曾指出(参约8:12-59),那些不相信、不跟随祂的人将会死在他们的罪恶中(参约8:21、24),他们将永远地被丢弃(参约6:37,8:35,10:28)。
二、人是活在神的震怒之下
施洗约翰向众门徒宣告,他们的信心应放在“新郎”身上,父神已将万有交在这位“子”的手里(参约3:31-35)。约翰随即对信靠“子”与违抗“子”这两种人的景况作了对比。信祂者得永生,但那违抗祂的人要面对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(参约3:36)。
三、人已经被定了罪
耶稣论到,祂的降世“不是要定世人的罪”;这是没有必要的,因为,不信祂的罪已经定了(参约3:17-18);在末日,那些作恶的将复活接受公开的审判(参约5:28-29)。
根据《约翰福音》的记载,不信者所能期待的未来是可怕的。那些在灵里死亡并穿着寿衣的人正在永远地灭亡,并且他已经落在神的忿怒和审判之下。对这些人而言,死亡将不会带来丰盛的生命,而只会带来最终的审判,或是我们所说的永死。这就是这位最伟大的医生所作出的预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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